各校区、系部、处室: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科研处现转发活动通知及附件,本次参评成果范围:
1、凡列入全国或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有明确的课题标识,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2、凡未列入全国、省有关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立项课题),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经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推荐,也可参加评奖。其中决策、管理部门是指市(地)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
3、凡已在往届国家、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决策咨询类;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请各校区、系部、处室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6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hzkyc@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