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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职业教育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1日      

各系部、处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职业教育领域设立5类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1.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年度重点课题

      申报者应聚焦职业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基于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鼓励开展反映教学改革需要的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注重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经验。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7项)。

      2.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年度一般课题

      申报者需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立足教育教学的理论、方法和应用创新,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一般性应用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3.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年度青年专项课题

旨在加强对我省教育科研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比较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4.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

       课题设选题指南(详见附件5),作为课题研究的参考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5.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重点课题

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需要与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基本一致。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年度重点课题、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年度青年课题申请人要求35周岁以内,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就业专项课题申请人应为高职(专科、本科)院校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科研基地课题申请人应为基地团队成员,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省级、厅局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优先推荐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基础的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请于4月15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hzkyc@163.com。

2.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立项审批表、盲审活页,明确分类命名,如:XX系部-XX课题申报,待学校评审完成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3.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及其它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宋辞 电话:13895712019

办公地址:南岗校区1号楼612室







科研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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