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
科研处转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本专项课题共设立24个固定选题,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课题申请人不限职称、职务,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申报的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已主持或申报省级教研类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课题申报。欲参加本课题申报的老师需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立项申请审批书、申报信息汇总表)注明“姓名+服务决策专项课题”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hzkyc@163.com。《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南岗校区1号楼803)。
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