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有满足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现场踏查表》并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的《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现场踏查表》(附件2-4)报送至科研处,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供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要胶装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书脊部位印报送主体名称。
科研处
2023年8月4日